根据工作需要,本公司拟招聘一批合同制用工,以劳务派遣形式定向派遣到宿迁地方税务局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,三年内未受过党(团)纪、政(校)纪处分,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;
2、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(详见“招聘岗位、条件一览表”);
3、大专学历的1989年1月1日后出生,本科及以上学历的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,报名时年满18周岁;持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。
4、户籍在宿城区、宿豫区(2012年5月11日前落户),或者2012年应届毕业生原籍为宿城区、宿豫区;
5、身体健康、仪表端正,工作责任心强、服务意识好;
6、具体条件和其他条件见《招聘岗位、条件一览表》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招聘岗位、条件一览表
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性别要求
宿迁地方税务局 1.纳税服务热线咨询辅助岗 2 会计、税收 本科 男
2 女
2.纳税服务及税源管理辅助岗 6 会计、计算机 大专及以上 男
6 女